为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案和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4〕281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5年)》(粤经信信息〔2014〕109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5〕88号)等有关部署要求,按照《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编制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计划现予下达,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
本批贯标试点企业应签订项目协议书,盖章确认后于5月10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并凭协议书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请款手续。贯标试点企业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
附件:1. 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
理体系专题)项目计划表
2. 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
理体系专题)项目协议书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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