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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顺德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第五批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顺德生产力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15-4-24  点击数:7641  打印 | 返回


      为积极推动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实现深度融合,推进传统制造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产品研发设计能力、生产装备智能化水平、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水平,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实现“ 顺德制造” 向“ 顺德智造” 转变,根据《关于同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创建装备工业两化深度融合暨智能制造试点的批复》(工信部信函〔2011 〕617 号)和《顺德区“ 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 实施方案》(顺经发〔2011 〕127 号)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五批顺德区“ 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 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顺德区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制造企业。
(二)申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要求企业注册资金500 万元以上(含);或2014 年企业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上(含)。
(三)申报企业目前正在实施或在未来两年内计划实施有关提高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提升生产装备智能化水平、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的改造项目,或采用信息化技术提升企业内部管理和决策智能化水平、应用电子商务的两化融合项目(以下统称智能制造工程项目)。要求上述项目投资额在300 万元或以上,并预期项目完成后可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企业实施的智能制造工程项目在行业或全区范围内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或试验效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体会在全区具有较大的推广意义。

      二、支持方式
(一)获得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申请区两化融合专项资金将优先给予扶持。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区各级战略新兴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物联网、机器换人等相关专项资金。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三)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和人力资源培养。
(四)加强宣传和合作交流。
(五)授予牌匾。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行业商协会积极广泛发动本辖区、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择优推荐。
(二)申报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申报条件和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实施方案和申请表可在顺德经济网的“ 通知公告” 或“ 电子信息科” 栏目下载。(顺德经济网网址:
http://sdet.shunde.gov.cn/
(三)项目申报材料须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交所属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或行业商协会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再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四)受理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5 月22日。
(五)联系方式: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信息科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政府行政大楼5 楼西侧
  联系人:刘旷平,联系电话:22830318
  邮箱:
lkp@iottec.com.cn


附件:1. 顺德区“ 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 实施方案
2. 《顺德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示范企业申报书》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5年4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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