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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5] 关于推荐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顺德生产力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16-6-15  点击数:3189  打印 | 返回

     依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推荐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4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2个。

  三、请于8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同时请将全部材料刻成光盘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王秋实 010-68205309

      附件:

      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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