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 <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 24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质检总局计量司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推荐的能效“领跑者”产品进行了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备选产品进行现场检测。根据评审和现场检测结果,初步确定2016年度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产品。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拟入选的2016年度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产品(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4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2016年4月8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向三部委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010-68505843 68505845(传真)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010-68205369 68205368(传真)
质检总局计量司:010-82261841 82261837(传真)
附件:
1. 拟入选的2016年度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PDF
2. 拟入选的2016年度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PDF
3. 拟入选的2016年度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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