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57-22328959
科技服务
  科技项目申报
  科技成果鉴定与科技奖励申报
  标准化
  实验室建设与认可
  省名牌产品申报
  省著名商标申报
  设备改造
  清洁生产
  安全生产标准化
  产品认证咨询

 

省著名商标申报
位置 : 首页>服务项目> 科技服务
 

省著名商标申报

1申报意义
      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商标信誉的提高,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著名商标认定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字样及其标志。
 
2.申报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拟将其注册商标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并继续有效;
(2)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
(4)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
(5)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6)申请人近3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处罚;
(7)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Copyright © 2014-2019 版权所有 佛山市顺德生产力促进中心 备案号:粤ICP备07046731号 中心简介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